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3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2月,北京市房山区中铁六局集团涞宝路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4标段项目员工,发现配电箱保护罩缺失,配电箱内有电源线破损,该员工发现隐患后立即向单位进行报告。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触电安全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0元。
案例二
2025年2月,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在北京市房山区蒲洼乡立交B匝道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围挡被风吹开,立即向公司报告。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安全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三
2025年3月,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在作业中发现氧气充装现场接地报警器无声光报警,立即向单位报告。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接地报警器失效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礼品奖励价值200元。
来源:北京应急